桑代克的准备律目录1 定义2 举例3 关键字4 参考书目 定义准备律在桑代克的人的原始的本质一书中提出,可分为三部份,兹简述如下:1. 当行动单位准备行动,则该行动会产生满意的结果。2. 当行动单位准备行动,但不让其行动,将会产生烦恼的结果。3. 当行动单位不准备行动,却强迫其行动,将会产生烦恼的结果。在这里提出的一些具有主观性的名词,令现代学习理论家深表忧虑,值得吾人注意。唯我们必须记住的是,桑代克的着作是在行为主义运动以前完成的,而且,其所讨论的很多事物,在他以前未曾有过有系统的分析。须予注意的是在桑代克的着作中,出现一些主观性的名词有其重要性,但也可能是微不足道的。 举例例如,此地所指一个行动单位准备行动只是行动的准备性或目标的导向性。利用现今的术语,我们可重述桑代克的准备律如下:1. 当某人准备做某行动,让他去做则感满意。2. 当某人准备做某行动,阻挠他去做,则感到烦恼。3. 当某人不准备做某行动,却强迫他去做,则产生烦恼。一般而言,我们可以这样说,以目标导向的行为受到干扰会造成挫折,要求某些人去做自己所不愿做的事,也会引起挫折。一些名词,像「满意」及「烦恼」的定义,采用如下的方式,可为多数的现代行为学家所接受:「对一件事情的满意状态,意指动物不避免反而经常做些可获得的和维持的事情。对一件事情感到不安或烦恼的状态,是指动物共同要避免或放弃的状态。」这些满意者及烦恼者的定义,在我们讨论桑代克的整个过程中,须铭记于心。 关键字中文: 桑代克的准备律英文: Law of Readiness 参考书目注1王文科(1989)。学习心理学,页75-76。五南图书出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