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学习论(discovery learning theory)目录1 理论要义2 在教学上的应用3 关键字4 参考资料 理论要义布鲁纳倡导的发现学习论(discovery learning theory)强调学生主动对所学事物的自然探索,从而发现事象变化的原理原则,是产生学习的主要条件。此理论重点有二,分别为「认知表徵」及「知识结构」。认知表徵:个体之所以认识环境中的事物,是因为具备对事物的认知表徵能力,表徵方式先是动作表徵(enactive representation),而后是形象表徵(iconic representation),最后则是符号表徵(symbolic representation)。知识结构:布鲁纳认为知识结构的呈现方式与学习成效有很密切的关系,之是应该依照表徵方式、其经济性及效能,加以有系统的组织起来,最后用最简单的方式呈现出来。布鲁纳认为把握事物概念间的关连性,建立结构化的知识,不但有助于学习上的理解,而从结构化中学到的原理原则,更有助于产生类化(generalization)和学习迁移(transfer),以及培养独立探究、求取高层知识的能力。 在教学上的应用布鲁纳的发现学习论为「启发式教学法」确立了理论基础。他主张教师的教学不是灌输知识给学生,而是启发学生主动求知和组织知识,强调教师教学要提升学生的「学习准备度」(readiness),教导学生在求知活动中发现原则,进而整理统合,组织属于自己的知识,并主张教材难度应有先后顺序,必须针对学生心智发展水平做适当安排,因此也提出了螺旋课程(spiral curriculum)的构想,建议课程应该依年级上昇而做出循环,增加学生学习的结构性。 关键字中文关键字:发现学习论英文关键字:discovery learning theory 参考资料黄政杰着。教学原理,2011年初版,页33-34,师大书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