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级制度(Masters rank system)目录1 定义2 内容说明3 关键字4 参考资料 定义长久以来,我初中小学专业教师之地位始终无法有效提昇,而且亦缺乏升迁发展机会,不大像大学教授,医师,法官具有各种升迁管道,犹如从事一种「无生涯」(careerless)的工作,数十年如一日,一辈子教到退休,大有人在,这是其他行业所少见。所以,最近教育界有人陆续倡议在中小学实施「教师职级制度」(又称教师分级制度),藉以提昇教师晋升管道,激励教师工作精神,进而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内容说明「教师职级制度」可说起源于美国的「生涯阶梯」(career ladder),教师可依着阶级逐渐晋升,每上升一级,在薪资,津贴方面都能获得更高一层的报酬。目前在美国实施教师职级制度最为成功的州,首推田纳西州(Tennessee State),该州自一九八四年通过综合教育改革法案(Comprehensive Education Reform Act ,CERA)之后,开始宜实施生涯阶梯方案,将教师分为五级:1.适用教师(Probationary teacher),教师从事教职的第一年,在这一年内必须接受学区(类似我国的教育局)考评,通过后才有资格升至初任教师。2.初任教师(apprentic teacher),从事教职的第二年至第五年,惟每年仍需考评,通过后才有升至初级教师。3.初级教师(career level I certificate),从事教职的第五年至第十年,必须经过两次考评,始能升级。4.中级教师(career level 二certificate),有效期间为五年,仍需精考评通过,始能升级。5.高级教师(career level 三certificate ),有效期间为五年,仍须经过考评,评监合格后在获新证,否则降为中级教师。这种教师生涯阶梯的方案教师可有一千至七千美金不等的收入。由此可知,它是以教师的表现和经验作为升级的参考依据,对于教师报酬及专业成长是有其价值。教师职级制度之建立,就激励教师工作士气及促进成长,是有所助益。由于一项新的制度或措施的建立,涉及层面甚广,包括社会背景、立法、及经费、其影响之评估等问题,所以在未来推动过程中,必须先克服其所遭遇的问题,才有实现之可能。 关键字中文关键字:教师职级制度
英文关键字:Masters rank system 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