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社会与经济方面之合理目标,对城市中建筑物、街道、公园绿地、公共设施、以及都市物质环境之其他部份所作最适切之安排。此项措施是为塑造或改善城市环境而进行的一种社会活动、一项政府职能、或一门专业技术,或此三者之结合。城市规划之目标包含:(1)合理安排城市中住宅、商业、工业等各部份,使之各自实现其功能,互不干扰,并节约投资;
(2)有一完善便利之对内、对外交通运输系统;
(3)城市住宅区用地之大小、日照、公园绿地以及商业区内停车场与建筑间隔,皆能达到最适宜之标准;
(4)提供多种类型,且能满足所有家庭需要之安全、卫生和舒适之住宅;
(5)提供文教、娱乐和其他社会服务之各种设施;
(6)提供足够且经济之供水、排水、公共事业与公共服务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