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办令 - 概述 2010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有5年之久的撤销驻京办的传闻终于尘埃落定。 这份经过专项调研,国管局会同监察部联合起草的《意见》,是在广泛征求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以及各省级政府驻京办事处的意见之后出台的。 《意见》明确提出保留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驻北京办事处,经济特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对于地级市驻京办经省政府核准可保留;其它各类驻京办一律撤销。 在《意见》发布之后,省级以及地级驻京办是否应该保留,还是伺机一并撤销,一些分析人士也发表了不同观点。 “撤办令”等到时机 2009 年1 月,山东潍坊市在全国率先撤销了驻外办,对该市政府驻北京、上海、深圳等11 个办事(联络)处实行撤销机构、挂名保留。 尽管潍坊行事低调,但此举还是轰动一时。 “山东潍坊市是在进行自我革命,他们觉得没必要再设立驻京办,养了一帮人,负担很重,经济上划不来。这是当地政府领导根据市场经济法则综合权衡后最终决定把驻京办撤掉的主要原因。从另一个方面,也起到了表率作用。”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主任许耀桐向《中国经济周刊》评述。 真正促使国管局及监察部对县级及其他驻京办下定决心撤销的动因,源自作家王晓方在2005 年出版的小说《驻京办主任》所引发的震动。当时社会上形容驻京办是腐败的桥头堡,国管局等相关部门也就是从那时(2005年)起,开始酝酿起草“撤办令”的。 据了解,“撤办令”的调研、拟文除了国管局驻京办管理司参与外,包括中纪委、财政部等多个相关部委也都参与了调研和讨论。“撤办令”本来在两年前就有消息传出要出台,但是由于2008 年奥运维稳任务艰巨,出台时机并不成熟。而2009 年又恰逢金融危机。 “现在出台是时候了!毕竟时间拖了那么久。”相关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 这份众所关注的“撤办令”在经过了5 年的酝酿之后,悄然登台亮相。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实施,对于规范驻京办事机构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降低行政成本,减少经费支出,推动驻京办事机构转变职能,更加规范有序开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500余家驻京办待撤 《意见》规定撤销驻京办的范围涉及: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开发区
保留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对于地级市驻京办经省政府核准可保留,其它各类驻京办一律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