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新股时股份公司向股东寄发的允许其认购股票的书面通知。内容主要有新股发行目的和发行总额、新股的种类、发行方式和募集方式、分配给该股东的新股份额,应缴股款金额和缴款方式、交割日期和地点等与新股发行相关的事项。配股通知书必须在新股发行起始日前(一般为两周)向股东寄发,使他们有时间考虑是否认购或是否行使股东请求中止(修改)新股发行的权力。因为新股发行事项一般均由董事会决定,若现有股东认为该决定不妥,有损于公司利益或股东利益,他们可以行使股东权力,请求中止新股发行或修改发行事项。若有一定数量的股东提出请求,公司一般要召开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新股发行问题。所以配股通知书不完全是一种简单的通知,而包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