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制(district system)目录1 定义2 内容说明3 关键字4 参考资料 定义学区有两种涵义,第一种是指盛行于英、美两国的地方教育行政区域,即地方学区;第二种是指国民教育或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学龄儿童的居住范围,即所谓的入学学区。在美国,一个地方学区通常包括一个教育决策单位,一个教育行政单位,以及若干所公立学校。教育决策单位大部份是指由地区居民选举产生代表所组成的学区教育委员会(school board)。中小学由学区教育委员会任命的学校校长负责,执行学区教育委员会的决策。在我们入学学区制度之实施,最主要的目的在保障国民教育或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能就近入学,其次是作为政设置学校或核淮私人设置学校的依据。但是部份家长为给子女良好的学习环境,把子女送到其他学区学校就读,形成越区就读的现象。 内容说明狭义的学区:指英、美两国的地方教育行政区域,也是地方学区的通称,或简称为学区(school district)。现行的学区制(district system)起源于1789年美国麻州(Massachusetts)修正通过的州宪法,该法规定地方政府成立「学校委员会」(school committees)负责教育事务。1826年,该法再度修正,将学校委员会独立于地方政府之外,并享有教育行政权以及决定与课徵教育税的权力,奠定了今日美国地方学区制度的基础。广义的学区:一个学区通常包括一到若干所公立学校,小的学区可能只设有一所小学,大的学区可能设有几所小学或中学,设有多所学校的学区,为方便学童就近入学。学生以邻近区域就近入学为原则。
中国国内学区制度:“学区制”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体制和机制创新的实践模式之一,是中小学实行分片划区管理的制度。在学区内通过一定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及考核评估措施,搭建交互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实施优质学校对薄弱学校在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上的指导与帮扶,以及教育设施设备、师资和生源的均衡分配,从而缩小区域内学校间的差距。
台湾省的学区定义:中小学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划分学区分区设置,学龄儿童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学区分发入学。台湾目前想往高中职社区化为目标。考高中职的申请入学即为学区制的作法之一,但目前还是属于渐进式的。即使申请入学的方式已经行之有年,但台湾地区考高中职目前还是以分数为基准的登记分发为主流。若不是明星高中,学生有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