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违背《风》《雅》规范的诗歌或风格不纯正的文章。
(二)、指专事摹拟而无真实内容和独特风格的作品。
高明村村隶属于石鼓镇鲁瓦村委会,属于坝区。位于镇西边,距离村委会2.50公里,距离镇3.00公里。国土面积5.07平方公里,海拔1,860.00米,年平均气温13℃,年降水量630毫米,适宜种植烤烟、水稻、玉米、等农作物。有耕地646.00亩,其中人均耕地1.40亩;有林地5,046.00亩。全村辖1个村民小组,有农户121户,有乡村人口456人,其中农业人口456人,劳动力268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206人。2006年全村经济总收入118.0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2,350.00元。该村属于绝对贫困村,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养殖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