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 时,楚 伍子胥 奔 吴 至 溧阳,乞食于女子。女子食之而叹曰:“妾独与母居三十年,自守贞明,不愿从适,何宜馈饭而与丈夫?越亏礼义,妾不忍也。遂投江而亡。”见 汉 赵晔《吴越春秋·王僚使公子光传》。后人遂以“贞义女”称之。唐 李白《游溧阳北湖亭望瓦屋山怀古赠同旅》诗:“闻有 贞义女,振穷 溧水 湾。”清 钱谦益《溧阳彭翁七十序》:“既而过投金之渚,感 贞义女 之故事,以谓此邦之人,风流激厉,意必有倜儻感概,伏其身而不出者。”
周景王二十三年楚平王七年(公元前522年),楚平王杀死大臣伍奢及其长子伍尚,次子伍员(子胥)逃往吴国,经过濑水(现江苏溧阳濑阳),遇见在水边浣纱的史贞女,向她讨食。她把浆纱的半桶面糊给他吃了。伍子胥临走时再三叮嘱史贞女不要讲出他到过这里,以免追兵知道他的处向。史贞女为了使伍子胥放心并保全自己的贞节,立即抱起一块大石头,投水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