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社会现象在时间上的变动程度的相对数。以某一时期(报告期)水平同以前时期(基期)水平对比而得,用百分率或倍数表示。计算公式为:发展速度=报告期水平基期水平(或×100%)有定期发展速度和环比发展速度,前者是各期水平与某一固定基期水平相比;后者是各期水平均与上期水平相比。
发展速度是反应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相对指标,它是现在的报告期水平,即现期水平与基期水平之商,说明报告期水平已经发展到基期水平的百分之几或若干倍。发展速度和增长速度都是人们在日常社会经济工作中经常用来表示某一时期内某动态指标发展变化状况的动态相对数。把对比的两个时期的发展水平抽象成为一个比例数,来表示某一事物在这段对比时期内发展变化的方向和程度,分析研究事物发展变化规律。以某一时期(报告期)水平同以前时期(基期)水平对比而得,用百分率或倍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