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善人。《诗·大雅·荡》:“文王 曰咨,咨女 殷商。而秉义类,彊御多懟。”郑玄 笺:“义之言宜也。类,善。”马瑞辰 通释:“按,类为善,义亦善。四句谓王用善人,则为羣小所譖毁也。”唐 柳宗元《唐故特进南府君睢阳庙碑》:“初据 雍丘,谓非要害,将保 江 淮 之臣庶,通南北之奏復,拔我义类,扼於 睢阳。”或说,犹言邪曲。俞樾《古书疑义举例·两字一义而误解例》:“义与俄通,衺也,説本 王氏 念孙。类,与‘戾’通。《説文·犬部》:‘戾,曲也。’义类犹言衺曲也。”
(二)、文章事物的比义推类。汉 王充《论衡·谢短》:“义类所及,故可务知。”《宋书·礼志五》:“《礼记》:‘前有士师,则载虎皮。’乘舆豹尾,亦其义类乎!”《新唐书·柳芳传》:“时国史已送官,不可追刊,乃推衍义类,倣编年法,为《唐历》四十篇,颇有异闻。”
沈倍倍,女,主任医师,1939年生,1963年毕业于上海第二医学院医疗系,同年分配在广慈医院(现瑞金医院)内科工作,1980年调至高干病房,1992年1月出任老年病科和高干病房主任,1993年晋升主任医师。科 室:上海瑞金医院老年病科职 称:主任医师擅 长:老年病专业及消化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