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晓经术。《汉书·刘向传》:“更生 年少於 望之、堪,然二人重之,荐 更生 宗室忠直,明经有行,擢为散骑宗正给事中。”北魏 郦道元《水经注·河水五》:“漯水 又东逕 汉 徵君 伏生 墓南,碑碣尚存,以明经为 秦 博士。秦 坑儒士,伏生 隐焉。”宋 俞文豹《吹剑录外集》:“夏侯胜 以明经取青紫语门人,臣尝鄙之,何敢復以此耸诱其徒。”
(二)、汉 代以明经射策取士。隋炀帝 置明经、进士二科,以经义取者为明经,以诗赋取者为进士。宋 改以经义论策试进士,明经始废。梁启超《变法通议·论科举》:“今请杂取前代之制,立明经一科,以畅达教恉,阐发大义,能以今日新政,证合古经者为及格。”参阅《新唐书·选举志一》、《文献通考·选举四》、清 顾炎武《日知录·明经》。
(三)、明 清 对贡生的尊称。《醒世恒言·赫大卿遗恨鸳鸯绦》:“这 陆氏 因丈夫生前不肯学好,好色身亡,把孩子严加教诲。后来明经出仕,官为别驾之职。”《儒林外史》第十八回:“此位是 石门 隋岑庵 先生,是老明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