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感经验意指人类对于美和艺术的感应,是十九世纪以后美学中最重要的课题。在此之前,虽未使用这个名词,但对美感经验加以探讨者仍不乏其人,如柏拉图(Plato)、亚里斯多德(Aristotle)、艾利基纳(Johannes Scotus Erigena 815~877)、圣多玛斯阿奎纳(Thomas Aquinas, 1225~1274)等均是。不过美感一词是晚至十八世纪,才由包姆伽顿(Alexander Baumgarten, 1714~1762)提出:他认为感觉的认知(cognitio sensitiva)就是美的认知,因此,他提出了认知的美(cognitio aesthetica)简称美(aesthetic)来称呼所有关于美的认知的研究。于是「美」这个名词和「美感的」这个形容词,才双双纳入了近代的语言中。
在十八世纪以前,对于美感经验的探讨,都简单地被界定成是对于「美」的知觉的探讨,大致上有两派论点,即柏拉图式的主动观点,以及亚里斯多德式的被动地降服于对象中之美的观点。
巴洛克(Baroque, 17~18世纪)末期开始,学者们关心的问题不再只停留在「美」的探讨,而开始关心更广泛之美感经验的问题。不过对美感经验仍未有一个清晰的概念。由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开始有综合性的诠释。
十九世纪后半期,美感经验入主美学,美学明显地变成了心理学的一支。其中关于美感经验的论述,主要有下述几种学说:
1.单纯主义的学说:主张美感经验就是美感经验,是无法化约成其他经验的一种特殊经验。
2.快乐主义的学说:主张美感经验只不过是一种快感,桑塔雅那(George Santayana, 1863~1952)认为「美」只不过是一种「被当作事物之性质的快感」。缪勒-弗兰斐尔斯(R. Müller-Freienfels)则认为:美感经验的价值在于它所包含的快感,而快感的强度与持久性则是估量的标准。
3.认知的理论:主张美感经验是一种认知,克罗齐(Benedetto Croce)认为美感经验是一种「直觉」,一种藉着切合于现象的公式而在内心产生的领悟。费德勒(K. Fiedler)则主张:心灵在美感经验中,发现到关于世界之视觉本质的一种解释。
4.幻想主义:幻想主义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