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某人已经死亡的法律事实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当事人申办死亡公证,必须向公证机关提交医院或者有关单位出具的某人死亡证明、尸体火化证明、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当事人本人的身份证明、与死者关系的证明等。公证机关对上述证明材料经过査证属实,即可出具“死亡证明书”。该公证书的内容应当包括:死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生前住址、死亡的日期和地点,如果需要,还应写明死亡的原因。由于人的死亡能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如引起死者与配偶的婚姻关系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终止、继承关系开始等。故公证机关办理死亡公证,一定要十分慎重,以确保公证文书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