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用途车是指泛指具有四轮驱动的高性能轻便“汽车”。最早出现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是美军为适应欧洲泥泞的战场而提出设计要求,由美国政府召集135家汽车厂,要求生产一种既灵活、又结实的全轮驱动军用车。经多次修改,美国威力斯-奥弗兰公司等开发生产出一种外形低矮、具有可折放风挡和钢管支撑的顶篷、无车门、底盘坚固、离地间隙大、整备质量小、通过能力强、型号叫“方形”的四轮驱动轻型战斗、指挥车,通称威力斯万能车(generalpurposeWillys),缩写为GPW,后被美军士兵称之为“Jeep”,中文译为“吉普车”。二战结束,吉普车作为一种军事用车因功劳显赫而风靡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