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约束道士思想言行,防止“恶心邪欲”,“乖言戾行”的条规。初期戒律简约,主旨为戒贪欲、守清静。两晋南北朝时期,由上清派、灵宝派、新天师道等沿袭佛教戒律,并汲取儒家名教纲常观念而制定"五戒"、“八戒”、“十戒”和其他戒律。其内容除五戒、八戒与佛教基本相同外,十戒中尚列有"不得违戾父母师长"、“不得杀生屠害”、“不得叛逆君王”、“不得淫乱骨肉”、“不得毁谤道法”、“不得污漫静坛”等。《老君想尔戒》为早期天师道戒,《说十戒》和《思微定志经十戒》为上清、灵宝派之戒律,《老君说一百八十戒》为新天师道之戒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