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藏条约》,是中国西藏的代表和外蒙古在中国辛亥革命后,双方以官方形式于1913年1月11日在蒙古库伦(今乌兰巴托)签订的条约,互相承认“独立主权”地位。但有不少人质疑西藏方面条约签署人的身份,从而质疑这条约是否有效。世人皆知,当时沙俄支持的所谓“大蒙古国”,不但中国政府没有承认,也未获得国际承认,根本不是主权国家。1924年缔结《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时,苏联政府还明确承认外蒙古为中华民国的一部分。作为主权国家的蒙古人民共和国是在此以后才成立的。西藏一直没有成为独立国家。所以,趁辛亥革命爆发后国内混乱之机,由两个自称“独立”的中国少数民族地方当局缔结的所谓“条约”,自然完全不具备国家间所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