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商标,“销售商标”的对称。是指商品制造者所使用的商标。如工业企业或个体工商者在其自行生产或制造的商品上所使用的商标。凡标明自己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的商品的商标,不问工业、农业、采掘业均为制造商标。根据中国商标制度,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在法律上无任何区别,在同一商品上能否既注册制造商标又注册销售商标,法律无明文规定。但就学理而言,商标既为商品的标记,那么就必须符合易于识别的性质。因而,倘若将两种以上的商标同时使用在同一商品上,则足以造成消费者的混乱,使人无法识别商品,难以达到商标的功能,故不得以数种商标用于同一商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