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德结构(structure of moral trait)是指组成个体道德品质的心理成分及构成方式。中国心理学界对此有争论,较多倾向于采用四要素说,即认为品德由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构成。道德认识又称道德观念,是对道德准则及其执行意义的认识。道德情感是伴随道德认识产生的内心体验。道德意志是个人自觉地调节行动去克服困难,以实现一定道德目的的活动。道德行为是实现道德动机的行为意向及外部表现,是衡量个人品德的重要标志。上述四种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由道德认识和道德情感构成的道德动机处于核心地位,对品德的形成和发展起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