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次第。《魏书·释老志》:“年常度僧……若无精行,不得滥採。若取非人,刺史为首,以违旨论,太守、县令、纲僚节级连坐,统及维那移五百里外异州为僧。” 唐 玄奘 《大唐西域记·钵逻耶伽国》:“备极珍玩,穷诸上饌,如是节级,莫不周施。” 宋 沉括 《梦溪笔谈·药议》:“其意以为药虽众,主病者专在一物,其他则节级相为用,大略相统制,如此为宜。”(2). 唐 宋 时低级武职官员。 唐 无名氏 《炀帝开河记》:“又令少年驍卒五万人各执杖督工为吏,如节级、队长之类。”《旧唐书·懿宗纪》:“如本厢本将,今后有节级员闕,且以行营军健量材差置,用酬征伐之勤。”《宋史·兵志十》:“伏缘旧例军中拣节级,以挽彊引满为胜。”(3). 宋 元 地方狱吏。《水浒传》第十二回:“ 杨志 押到死囚牢里,众多押牢禁子、节级,见説 杨志 杀死 没毛大虫 牛二 ,都可怜他是个好男子,不来问他取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