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职。《宋书·何尚之传》:“﹝ 尚之 ﹞致仕……上又与 江夏王 义恭 詔曰:‘今朝贤无多,且 羊 孟 尚不得告谢,尚之 任遇有殊,便未宜申许邪。’”
(二)、古指官员受职后入朝谢恩,又称中谢。宋 沉括《梦溪补笔谈·故事》:“故事,初授从官给諫未衣紫者,告谢日面赐金紫。”《续资治通鉴·宋英宗治平元年》:“辛丑,直祕阁、同知礼院 周孟阳 告谢,諭閤门引对於 延和殿 久之。自是数召见,访以时事。”
(三)、犹请罪。宋 范仲淹《让枢密表》:“以柔远未至,选将有差之辞,告谢於皇天后土。”宋 吴淑《江淮异人录·钱处士》:“尔天罚将及,可急告谢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