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设在水中的一种爆炸武器。用以炸毁敌方舰艇或限制其活动。据 明 嘉靖 二十八年(公元1549年)《武编》一书中的记载,已有“水底雷”这种武器。 孙中山 《第二次护法宣言》:“陆地为变兵所据,四面环攻,益以炮垒水雷,进袭不已。”英文翻译1.mine; mine fuse; torpedo; naval mine; underwater mine
水雷是一种布设在水中的爆炸性武器,它可以由舰船的机械碰撞或由其他非接触式因素(如磁性、噪音、水压等)的作用而起爆,用于毁伤敌方舰船或阻碍其活动。水雷具有价格低廉、威力巨大、布放简便、发现和扫除困难、作用灵活的特点。类型很多,俄罗斯新曝光的“斯塔图斯-6”是种巨型水雷,可在近千米深的水下“自动潜行”近万公里,并可配备某“战斗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