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一,无二心。《左传·昭公十三年》:“君苟有信,诸侯不贰,何患焉?”《楚辞·九章·惜诵》:“事君而不贰兮,迷不知宠之门。”元 刘壎《隐居通议·诗歌五》:“﹝ 严续 ﹞为 元宗景 所知,两登相位,尽忠不贰。”鲁迅《华盖集续编·记发薪》:“不过临时发布‘亲领’命令的施主却还有,只是已非善于索薪的骁将,而是天天‘画到’,未曾另谋生活的‘不贰之臣’了。”
(二)、一律;没有差异。《管子·轻重乙》:“桓公 曰:‘然则衡数不可调耶?’管子 对曰:‘不可调。调则澄,澄则常,常则高下不贰,高下不贰则万物不可得而使固。’”《孟子·滕文公上》:“从 许子 之道,则市贾不贰。”
(三)、不重复。参见“不贰过”。
(四)、没有差错。贰,通“忒”。《荀子·天论》:“修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王念孙《读书杂志·荀子五》:“贰当为貣,亦字之误也。貣与忒同。忒,差也。言所行皆顺乎道而不差,则天不能祸也。”《韩诗外传》卷三:“孔子 闻之曰:‘楚庄王 之霸,其有方矣。制节守职,反身不贰,其霸不亦宜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