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模式是对深圳经济特区的经济结构、经济体制以及经济运行原则和运行方式的一种概括。主要特征有: (1) 以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为主体,社会主义国营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与之并存的经济结构;(2) 权力下放,一切企业在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享有独立自主的决策权;(3) 对经济管理与调控,政府以政策引导和法律手段为主,企业以现代管理理论与方法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手段的使用;(4) 实行党政合理分工,建立全新的行政体制,保证领导效率高效、灵活以及决策方式科学;实施以工业为重点、工贸并举、兼顾各业的多功能、外向型的发展目标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