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议院的省称。
下议院是一些国家两院制议会的组成部分。渊源于英国的平民院,后来为许多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但称谓各不相同,有的国家称“众议院”(如美国等),有的国家称“国民议会”(如法国国民议会),而荷兰则称“第二院”。下议院议员由选民分选区按人口比例选举产生,通常人数较多,并定期改选对议员资格限制各国规定也不尽相同。下议院一般都享有立法和监督政府、监督财政等权力。在议会内阁制国家中的下议院较之总统制国家的下议院有更多的权力,地位也优于上议院。如组成内阁、缔结条约以及制定财政预算案等都须首先经下议院审查和通过。尤其是在通过财政预算否决案或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案”时,除非解散下议院,否则内阁就必须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