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灯舞,是一种古老的民间艺术。从文物考古资料看,它从商周时期,就以一种驱邪除怪,祈福求祥,评政论世,友善讥讽为主题,以佩戴假面具,随意而舞的表演形式出现。
人灯舞是山东鲁南地区流行的一种舞蹈艺术,属于民间自娱自乐的文化活动,起源于薛滕一带,以薛城为主要活动区域。形成于明末清初。俗称人灯。该活动项目一般在盛大节日,特别是正月十五"元宵节"期间举行。过去的人灯是用条型木凳架在出演者双肩上固定,凳上捆绑一倒扣瓦罐,罐内点上腊烛,瓦罐一面钻人脸型的口,眼,鼻等孔。条凳及人体,由各色布袍遮住,形成一个高大的人型。表演者做出各种动作,以引人发笑或驱邪祈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