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备抵法 备抵法是期末在检查应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的前提下,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当某一应收款项全部或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将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并相应转销应收款项的方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前,就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估计损失,并同时形成坏账准备,待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再冲减坏账准备。 估计坏账损失,则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即年末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 坏账准备是指对应收账款预提的,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用来抵销,是应收账款的备抵账户。详细解释 备抵法核算的科目设置 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应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坏账准备”科目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的备抵科目,其贷方反映坏账准备的计提数,借方反映坏账准备的转销数或收回的以前年度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会计期末时该科目如有余额一般为贷方余额,表示已计提但尚末转销的坏账准备数额。应特别注意,平时“坏账准备”科目年末一定为贷方余额,并且等于本年估计的坏账损失。 坏账的确认 一笔应收账款在什么时候才能被被确认为坏账,其条件通常是由会计准则或制度给出的。不论会计准则或制度如何变化,在会计实务中,坏账的确认都要遵循财务报告的基本目标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尽量做到真实、准确、切合本单位的实际。一般来说,应收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应将其确认为坏账: 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2、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3、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账款。 上述三个条件中的每一个条件都是充分条件,其中第3个条件是需要会计人员作出职业判断的。我国现行制度规定,上市公司坏账损失的决定权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坏账损失的核算 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转销法;二是备抵法。 1、直接转销法 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直接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这种方法核算简单,不需要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关于直接转销法,我们还应掌握以下两个要点:第一,该法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第二,在该法下,
备抵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前,就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估计损失,并同时形成坏账准备,待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再冲减坏账准备。备抵法是期末在检查应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的前提下,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当某一应收款项全部或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将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并相应转销应收款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