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公债是公债的一种,“不对称公债”或“无期公债”、“永久性公债” 的对称,又被称为 “有期公债”、“定期国债”,国家在发行时规定了偿还本金期限的公债。因此,按债期时间长短我们可以分为 “短期公债”、“中期公债” 和 “长期公债”。短期公债一般是指偿还期在1年以内的公债。通常表现为财政预算在年度执行过程中临时出现收不抵支时,由国家发行短期公债券或国库券或国家财政向银行进行的短期借款。它具有周转期短、风险小,流动性大的特点,其作用是为调剂税收注明季节,弥补财政收支短期不平衡。它在西方的发行量很大,在西方国债中处于重要地位。中期国债是指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