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同判决罪犯死刑。《汉书·苏武传》:“武 益愈。单于使使晓 武 会论 虞常,欲因此时降 武。”《汉书·酷吏传·严延年》:“冬月,传属县囚,会论府上,流血数里,河南 号曰‘屠伯’。”颜师古 注:“总集郡府而论杀。”
(二)、会同论议。五代 王定保《唐摭言·进士归礼部》:“乃阴求 昂 瑕以待之。异日会论,昂 果斥 权 章句之疵以辱之。”
huì lùn ㄏㄨㄟˋ ㄌㄨㄣˋ会论(1).会同判决罪犯死刑。《汉书·苏武传》:“ 武 益愈。单于使使晓 武 会论 虞常 ,欲因此时降 武 。”《汉书·酷吏传·严延年》:“冬月,传属县囚,会论府上,流血数里, 河南 号曰‘屠伯’。” 颜师古 注:“总集郡府而论杀。”(2).会同论议。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进士归礼部》:“乃阴求 昂 瑕以待之。异日会论, 昂 果斥 权 章句之疵以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