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赖保护原则】的繁体字: 信賴保護原則
【信赖保护原则】的读音为 xìn lài bǎo hù yuán zé,无声调拼音为 xin lai bao hu yuan ze,简拼为 XLBHYZ
【信赖保护原则】的笔画分别为9画、13画、9画、7画、10画、6画,部首分别为亻部、贝部、亻部、扌部、厂部、刂部。
【分字繁体字】信的繁体字 赖的繁体字 保的繁体字 护的繁体字 原的繁体字 则的繁体字
信赖保护原则最先由德国等大陆法系行政法学者提出,后为立法所接受,现已成为大陆法系行政法上一项重要原则,对完善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法律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由于理论研究的滞后,至今没有在立法上确立该原则,造成与此相关的制度极不完善。行政法信赖保护原则肇始于德国行政法院判例,后经日本及中国台湾地区等的效仿、继受与发展,已成为大陆法系行政法之一般原则。依据该原则进行的制度设计在保障人权、维护法的安定性、实现实质的法治行政方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