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证据是“内部证据”的对称。从被审单位及其所属单位以外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书面资料或口头答复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外部证据的一部分是从被审单位的文件、资料中获取的。例如购货时外单位开出的发货票; 另一部分是直接从被审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处获得的。例如审查企业往来帐目时,审计人员向有关往来单位进行函询获得的答复。一般认为,外部证据的可信程度比内部证据高,尤其是由审计人员直接从外单位取得的证据,如银行提供的企业银行存款帐对帐单。这是因为提供证据者的独立性较强,以及资料、凭据不易被篡改的缘故。此外 证据的可信程度高低还与提供证据的单位或人员的社会信誉的高低有关。